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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注册协议 欢迎阅读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所有注册用户进行交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 一、特别提示 1. 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以下的全部条款,且您将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将在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网络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应在第一次登录后仔细阅读修订后的条款,并有权选择停止继续使用“网络服务”;一旦您继续使用该“网络服务”,则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本协议”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网络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2. 用户注册成功后,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的每个用户拥有一个用户名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是唯一的,用户应妥善保管,且须对您在会员用户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如由于用户的原因造成用户名和密码的丢失,对用户造成的损失,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 网络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本网站网络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该项网络服务。 4. 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广告行业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行业相关的服务形式。但是,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务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交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此外,您应注意到,与未成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5. 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供应信息、求购信息、合作、在线聊天、交友、论坛、电子邮件、发表企业文化、企业荣誉、发表企业新闻评论等。 二、收费 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保留在根据“本协议”通知您后,收取“网络服务”费用的权利。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三、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会给予用户明确通知。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 2. 用户理解,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和与网站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会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3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4. 如用户注册的免费“网络服务”的用户名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网络服务”的用户名在其订购的收费“网络服务”的服务期满之后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有权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四、使用规则说明 1. 用户在申请使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服务时,必须向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2. 用户不应将其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通过系统信息、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信息。 4. 用户在使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您同意,"您的资料"和您供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网站上交易的任何"物品、项目"(泛指一切可供依法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物品,或某种权利或利益,或某种票据或证券,或某种服务或行为。本协议中"物品"一词均含此义)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出口管理、贸易配额、保护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4.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4 不得利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目前列入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被禁止物品清单的任何物品。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被禁止物品清单经在此提及而被纳入本协议,并可随时加以更新。 4.5不得利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6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7 不得利用 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进行任何不利于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的行为; 4.8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用户名或用户名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6. 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针对某些特定的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五、知识产权 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六、隐私保护 1. 保护用户隐私是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6.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5 为维护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2. 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往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七、违约赔偿 1. 如因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八、通知说明 1. 本协议项下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本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天后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2. 用户对于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的通知应当通过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九、法律诉讼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对于因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北京世纪佳名餐饮有限公司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规定 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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